家有惡犬,要投保強制第三責任險!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正草擬「台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內容仿照新加坡公告「惡犬」種類的作法,欲確保狗咬人或狗咬狗的傷害賠償。

 

台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指出,北市寵物晶片登記資料顯示,市內大型犬數量約兩千隻,較凶猛且數量較多的秋田犬、德國狼犬及少見的鬥牛、獒犬等,未來都有可能被列為「惡犬」種類。草案預計農曆春節後出爐,屆時還需經公聽會、市議會審查同意後才可實施。

 

目前,惡犬第三責任險的相關保單內容,投保方式、理賠金額上限或保費該如何制定,均尚未定案。

 

嚴一峰表示,自治條例精神除了保護動物,也要規範飼主責任,條例也將規範狗戶籍,建立與戶籍系統相仿的紀錄;同時將賦予動物保護員攔檢權,確保動保員在第一時間搶救動物的權力。

 

台灣大學獸醫系教授費昌勇指出,惡犬第三責任險值得試試。不過,「品種」認定可能會有爭執,因為目前的犬種都是商業認定而非科學認定,萬一飼主不承認屬「惡犬」種類,難免有爭議。

 

費昌勇說,在美國不論犬種,只要狗曾有攻擊人紀錄,上街一定要帶口罩,否則抓到重罰,這也是一種執法方式。

 

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協進會執行長劉香蘭說,強制投保立意良好,但所有家犬都應該納入投保。

 

飼養狼犬超過十年的陳先生說,只要保費合理,強制投保沒有問題,這對飼主也是一種保障,不過公告犬種若太少,投保不符經濟規模,保費一定高得驚人,那就可能成為飼主負擔。

 

嚴一峰說,新加坡規定飼養特殊犬須符合四條件:要植入晶片、六個月以上犬隻要完成絕育,繳納五千元坡幣安全保證金,以及強制保險(理賠金額不得低於十萬元新幣,相當於台幣兩百廿六萬元,用於賠償被攻擊受傷的人或動物,或其他財物損失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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